您当前的位置 : 政策法规

开始申报了!河北今年将认定10个省级信息消费体验中心

来源: 长城网  作者:郑佳洵 闫思宇
2018-08-16 09:20:44
分享:

      记者从河北省“大智移云”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河北今年将认定10个省级信息消费体验中心,现开展省级信息消费体验中心申报工作。

第十六届中国国际软件和信息服务交易会河北展台。图片来源于视觉中国

  据悉,此次申报工作是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实施方案》(冀政发〔2018〕7号),推进落实“提升新型信息产品供给能力”等五大重点任务,充分发挥信息消费在扩大内需、促进消费升级、推动产业转型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申报对象和申报条件如下:

  申报对象

  我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受法人正式委托,能独立开展信息消费体验活动,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经营范围涉及信息消费相关技术、成果、应用等主题场所,可申报认定为“河北省信息消费体验中心”。

  申报程序

  2018年认定10个省级信息消费体验中心,按照属地化管理,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由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汇总上报。

  认定条件

  1.展示内容要求。智能电视、智能音响、智能安防等新型数字家庭产品;通信和卫星导航产品;教育、就业、社保、医药卫生、住房、交通、扶贫等领域大数据应用产品;智能手表、智能耳环、智能眼镜、智能耳机等可穿戴设备;智能车载设备;智能家庭诊疗设备、健康监护设备、分析诊断设备等智能医疗健康产品;多模态人机交互、自主导航、智能决策等智能服务机器人;智能传感器、智能仪器仪表、无人机系统、工业机器人等工业级智能硬件设备和产品。

  2.有固定的展示场所和完善的网络宣传平台。一是展示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展示产品(功能)种类不少于20项;具备承担50人以上规模集中培训或演示环境。二是消防安全、节能环保、卫生条件等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空间布局合理,能够满足影视展示、产品体验、培训服务等需求。三是满足至少一件自主研发信息消费产品(软件或智能硬件)。

  3.充分利用3D、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以及实物展示体验等方式,通过人员讲解、现场演示、虚拟体验和交流互动等方式展示信息消费产品和服务内容。

  4.拥有专业化的运行管理团队,重视信息消费宣传推广工作,愿意承担社会义务,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对外公开,体验中心每月至少举办1次基于信息消费的培训、研讨会、交流会。

  5.各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申报表并附相关材料(一式两份),由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正式行文汇总上报。电子版和纸质材料请于2018年8月31日前报送,相关资料表格请在电子邮箱下载,邮箱地址:hbgxtrjc@163.com,密码:ABC1234(请勿修改)。

关键词:工信,信息消费,体验责任编辑:周毅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