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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中国与中东欧国家首都商会会长圆桌会议召开 促进工商界积极参与“16+1”合作

来源: 中国贸易报   作者:张京
2018-10-26 09: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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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由北京市贸促会/北京国际商会和贝尔格莱德工商会共同主办的第二届中国与中东欧国家首都商会会长圆桌会议(以下简称“圆桌会”)在塞尔维亚首都贝尔格莱德市萨瓦中心召开。本届圆桌会是第三届中国与中东欧国家首都市长论坛的重要配套商务活动。会议由北京市贸促会会长张永明和贝尔格莱德工商会会长阿查·波波维奇共同主持,北京市副市长王红出席会议。来自塞尔维亚、克罗地亚、马其顿、黑山、拉脱维亚、保加利亚、匈牙利、斯洛伐克、波兰及中国10个国家首都的12家商会的负责人及代表出席会议。

  王红在会上表示,今年正值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为落实中国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和开放合作的承诺,北京市正在进一步扩大开放,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创造更有吸引力的投资环境。圆桌会议机制的建立,极大拓展了北京与中东欧国家的经贸交往网络,为开展互惠经贸合作、形成贸易投资促进合力奠定了良好基础,有利于引导和促进中国和中东欧国家工商界积极参与“16+1”合作。

  与会商会负责人围绕“建设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工商合作的枢纽”和“探索商会合作新模式”两项会议主题展开热烈对话,对落实和深化上届会议签署的《关于建立中国与中东欧国家“16+1”首都商会会长圆桌会议机制的倡议》(以下简称“《倡议》”),提出具体合作的意见和建议。大家一致认为,圆桌会机制已经成为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工商界开展合作的新平台、新模式和新品牌,可以在丰富交往渠道、促进务实合作方面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会议还就搭建多边电子商务平台的网上“新丝绸之路”倡议、促进中国与中东欧国家间贸易与投资平衡发展等问题进行了交流和讨论。

  据悉,圆桌会议机制由北京市贸促会承担建设,机制建设的基本原则是共商、共建、共享,基本宗旨是深化落实“16+1”和“一带一路”经贸合作机制,促进中国北京与中东欧16国首都工商界的互利合作。上届会议签署的《倡议》对圆桌会与中国—中东欧国家“16+1”首都市长论坛的会议筹办规则、日常运行机制、机制成员义务等作了规定。

  在本届圆桌会上,拉脱维亚国家工商会、波兰华沙工商会及黑山经济学家和管理人商会签署了圆桌会机制的倡议。至此,圆桌会成员已扩大至中东欧13个国家,共15家商会。

  会议同期还举办了中国与中东欧国家“16+1”经贸推介洽谈会。来自北京市的17家企业与行业协会的代表与50多家中东欧企业代表开展了现场推介和对接洽谈,涉及批发贸易、投资咨询、公关营销、金融、展览、教育、旅游、建筑、出版、交通、物流、通信、文化、医药卫生和农产品加工销售等多个行业和领域。

关键词:工商界,“16+1”合作责任编辑:刘复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