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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普查办认真自审!
整改!质量提升!持续改进!

来源: 衡水市普查办  作者:
2019-07-04 12: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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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省普查办召开的《河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集中会审会议》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提升普查数据质量,为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衡水市普查办强化全市普查数据的比对、分析、整改工作。

  一是,充分利用省污染源环境管理数据平台统计分析功能,对各县市区上报的评价报告进行集中会审。审核各县市区评价报告的数据质量,发现异常数据立即要求各县市区限时核实整改。只有紧抓各县市区的数据质量,才能保障衡水市整体的数据质量。

  二是,通过局内部的总量、环统等部门的数据,分源、分行业比对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对排名前30的企业逐家比对,对异常数据逐条核实。 三是,与统计部门年鉴数据进行比对。通过历年数据寻找工业产值、能源消耗、农业基本情况等数据与二污普数据的差异,筛选出异常值,进行重点核实整改。

  四是,在整改的过程中,不修改单一指标,通过同行业间类比,不同区县间类比,寻找共性问题。根据普查数据的整体性、逻辑性进行审核整改,在根本上确保数据填报的完整性。重点对涉水、涉气(包括涉VOC)企业排名前20名的企业(对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排放量)从数据的逻辑性、真实性及合理性等方面进行核实比对。同行业之间从用水量、能源消耗量、污染治理工艺等方面对五大因子排放量进行比对,单一企业从生产规模、取水量、能源消耗、工业产值等方面核实五大因子排放量的真实性、合理性。

  通过以上工作,衡水市的普查数据有了明显的质量提升,衡水市普查办将持续改进,夯实基础工作,确保普查数据质量。(通讯员:韩佳佳)

关键词:衡水,质量,自审责任编辑:吴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