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宜融则融、能融尽融、以文促旅、以旅彰文”的总体要求,为进一步发挥创业平台和产品品牌的示范带动作用,更好地推动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创新发展,省文化和旅游厅决定在全省开展2019河北省文化和旅游产业“双优”培树活动。“双优”即“河北省文化和旅游产业优秀创业平台”、“河北省文化和旅游产业优质产品品牌”。通过“双优”培树活动,找准产业链条各环节的对接点,推出一批展现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优秀代表,引领促进业态融合、产品融合,推动全省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活动名称
2019河北省文化和旅游产业“双优”培树活动
二、活动主题
文旅融合 创新发展
三、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决策部署,围绕高质量发展目标,以培树文旅融合发展成效明显的“河北省文化和旅游产业优秀创业平台”、“河北省文化和旅游产业优质产品品牌”为主线,以“文旅融合、创新发展”为主题,以服务企业和宣传展示为重点,在全社会培树文化旅游创新高效、高质量融合发展的先进典型,展现各地充分发挥各级旅发大会机制平台作用,推动文旅产品和业态品质化、品牌化、市场化发展的优秀成果,激发全社会的文化旅游创新创造活力,推动文化旅游真融合、深融合,为加快我省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注入新动能。
四、培树范围
河北省内文化和旅游产业领域的各类创新创业平台和产品品牌。
(一)创业平台
众创空间:包括文化和旅游领域创客空间、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器,依托景区、特色小镇、乡村民宿、老旧厂房等运营的各类文创聚集区、艺术家部落,图书馆、文化馆等文化旅游机构举办的众创空间,骨干企业、高校等举办的服务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众创空间。
服务平台:包括文化和旅游领域运营服务、创业培训、投融资服务、信息和中介服务、知识产权交易、跨界合作、文旅资源整合等各类支撑平台,文化旅游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基于“互联网+”服务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的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平台等。
(二)产品品牌
我省文化和旅游产业领域具有一定行业和区域影响力,文化旅游融合特性明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的企业自主产品品牌,包括工艺美术品、旅游纪念品、文化文物单位文创产品、演艺产品、特色民俗节庆,动漫游戏、田园综合体等新业态产品,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类产品等。
五、申报方向及条件
(一)申报方向
1. 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4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5号),《河北省旅游高质量发展规划(2018—2025年)》、《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关于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丰富产品供给的相关导向和要求。
2. 体现贯彻落实河北省“三件大事”、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全域旅游、文旅融合、文化和旅游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重大决策部署的新成果。
3. 创业平台应体现因地制宜,集聚区域文旅资源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明显成效,产品品牌应具有鲜明河北特色,展现河北人文历史特色及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展现河北文化旅游发展新形象。
4. 能展现近几年来各级旅发大会机制平台推动文旅产品和业态品质化、品牌化、市场化的优秀成果。
(二)申报条件
创业平台:
1.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经各地推荐或自主申报的文化旅游与工业、科技、教育、体育、农林等融合发展的各类创业平台;
2. 申报单位为河北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产权清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运行机制良好;
3. 平台有可自主支配的创新创业场地,有完善的创业实体评估准入、财务管理、日常管理服务等规章制度。
4. 平台具备为入驻对象提供办公场地、网络、水电等创业所需的基本设施,有专业服务人员,能提供基本的创新创业服务;
5. 入驻、累计入驻文化和旅游企业(或团队)不少于5家,累计入驻文化和旅游领域创客不少于10人;
6. 平台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良好,具有连续滚动孵化的功能;
7. 平台无行业内违规操作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违法失信记录。
产品品牌:
1.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经各地推荐或自主申报的文化和旅游产品品牌;
2. 申报单位在河北省范围内注册或从事经营1年以上,在同类产品中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3. 对建设产品品牌体系有明确的规划,品牌主题认知度高,在行业内具有较强影响力。
4. 申报单位创新意识好,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5. 产品品牌突出文化和旅游产业与相关产业的有机融合,有较强的美誉度和竞争力,顾客具有较高的满意度、忠诚度;
6. 申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无行业内违规操作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违法失信记录。
六、主要活动
(一)推选活动
1.报名申报。采用部门推荐申报和企业自主申报相结合。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文化和旅游部门、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要深入细致做好辖区创业平台和产品品牌的摸底筛查工作,在当地主流媒体广泛宣传,主动协调联络科技、教育、农业农村等部门,择优推荐10至20个文化和旅游产业创业平台,10至20个文化旅游产品品牌,参加“双优”申报。
2.初选入围。采用资格审查、市场调查、会商研究等方式,对各市推荐、网络自主报名的平台和品牌进行初选,确定20个文化和旅游产业创业平台、20个文化和旅游产品品牌,进入河北省文化和旅游产业“双优”培树活动“初选入围名单”。
3.“双优”确定。采用“各市评价(25%权重)+网络投票(25%权重)+专家评议(50%权重)”的综合评价方式,分别对20个文化和旅游产业创业平台、20个文化和旅游产品品牌进行排名,最终确定10个左右优秀文化和旅游产业创业平台、10个左右优质文化和旅游产品品牌。
(二)座谈交流及研学活动
1.组织文化旅游产业创业平台负责人座谈交流会,邀请知名运营平台负责人现场指导、传授技能、分享经验、研讨交流。由文化企业家、专家学者、青年创业者、创业 基地等负责人参加。学习先进的平台管理运营经验,建立与先进创业平台运营企业的协作帮扶机制,推动我省文化旅游产业创新创业平台的完善提升。
2. 组织文化旅游产品品牌建设交流活动,邀请文化企业家、专家学者、品牌运营单位、平台运营企业参加,对如何促进文旅融合,更好地实现以文促旅、以旅彰文进行研讨交流,分析品牌建设中的问题,探讨品牌建设规律,对文化和旅游企业进行指导,推动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3. 组织双优单位赴重点创业 基地、科技孵化园区、国家或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参观考察,现场教学,提升品牌打造以及市场营销能力,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三)“双优”发布活动
依托我省文化旅游发布活动或合作媒体,对推选出的“双优”平台、品牌进行集中发布,营造推动文旅融合、鼓励创新创业、崇尚优质高效的良好氛围。
七、时间安排
(一) 2019年9月中旬-10月中旬,宣传发动阶段。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通知,组织各地推荐辖区文化旅游产业创业平台、文化旅游产品品牌进行申报,同时,利用省文化和旅游产业协会、省旅游协会资源,定向精准发布公告,正式启动双优培树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申报。
(二)2019年10月中旬-11月5日,推选服务阶段。各地市推荐及网络申报的创业平台、产品品牌经过初选入围、各市评价、网络投票、专家评议等环节,最终确定“双优”名单。
(三)2019年10月下旬-11月10日,总结发布阶段。开展政策解读、参观考察、座谈交流、宣传发布等活动,培养培树“双优”平台和产品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