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选参评条件:
(一)创业平台:
1.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经各地推荐或自主申报的文化旅游与工业、科技、教育、体育、农林等融合发展的各类创业平台;
2. 申报单位为河北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产权清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运行机制良好;
3. 平台有可自主支配的创新创业场地,有完善的创业实体评估准入、财务管理、日常管理服务等规章制度。
4. 平台具备为入驻对象提供办公场地、网络、水电等创业所需的基本设施,有专业服务人员,能提供基本的创新创业服务;
5. 入驻、累计入驻文化和旅游企业(或团队)不少于5家,累计入驻文化和旅游领域创客不少于10人;
6. 平台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良好,具有连续滚动孵化的功能;
7. 平台无行业内违规操作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违法失信记录。
(二)产品品牌:
1.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经各地推荐或自主申报的文化和旅游产品品牌;
2. 申报单位在河北省范围内注册或从事经营1年以上,在同类产品中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3. 对建设产品品牌体系有明确的规划,品牌主题认知度高,在行业内具有较强影响力。
4. 申报单位创新意识好,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5. 产品品牌突出文化和旅游产业与相关产业的有机融合,有较强的美誉度和竞争力,顾客具有较高的满意度、忠诚度;
6. 申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无行业内违规操作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违法失信记录。
二、2019河北省文化和旅游产业“双优”培树活动评价标准
表一:
2019河北省文化和旅游产业“双优”培树活动优质产品品牌评价标准
文化和旅游产业优质产品品牌的评价体系,以产品优质度为评价基础,以品牌影响力、美誉度和竞争力为评价重点,以品牌所包含的文化要素及品牌未来发展潜力为评价导向,旨在通过产品品牌评价引领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和高质量发展。
评价类别 |
评价项目 |
指标解释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产品优质度(35分) |
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
文化和旅游产品能够被多数人知晓并认可,市场接受度高、传播度范围广、传播口碑良好; |
35分 |
符合此项25-35分 |
带有明显的地域特征 |
文化和旅游产品在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不同领域具有典型性、标志性、代表性,能够充分体现出河北及地方的独特魅力和近几年发展成果; |
符合此项15-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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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突出的文化性和延续的必要性 |
文化和旅游产品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较强的影响力和生命力。 |
符合此项5-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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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影响力、美誉度和竞争力 (35分) |
媒体/报纸/杂志/行业期刊专题宣传报道 |
7分 |
全国性报道每多1次加2分,区域性报道每多1次加1分,最高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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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但不局限于:中国驰名商标、世界名牌、中国名牌、中华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河北省驰名商标等 |
10分 |
国家级荣誉称号每1项加3分,省级荣誉称号每1项加2分,最高10分 |
||
包括但不局限于:同行业领域唯一产品、工艺技术具有唯一性,核心技术或主要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占据省内五成以上市场份额等 |
8分 |
每项2分,最高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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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技术或模式的突破性、规范性 |
包括但不局限于:产品符合行业领域认证标准、将先进科学技术应用于文化和旅游产品产品、利用新媒体方式推广传统文化、产品理念符合国家最新战略方针等 |
10分 |
每项2分,最高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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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所包含的文化要素及品牌未来发展潜力(30分) |
文化内涵 |
品牌格调健康向上,产品蕴含丰富的人文精神,突出文化导向和时代特征,注重中华文化和传统文化、时尚文化有机结合,既能体现地方文化的深厚底蕴、传统特色,又能体现国际化的开放包容。 |
10分 |
最高10分 |
创新能力 |
产品和设计具有独创性,拥有完整的知识产权,运用独特的文化理念和创意思想,创造性地使用优秀文化艺术元素,设计创意、表现手段、技艺、形式样式、主题表现等新颖独特。 |
10分 |
最高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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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实力 |
突出文化和旅游产业与相关产业的有机融合,能够引领该领域未来发展趋势。品牌组织架构完善,总资产、利润额、纳税额呈健康发展趋势,产品研发投入、企业创新投入新产品新增产值率持续上升。 |
10分 |
最高10分 |
表二:
2019河北省文化和旅游产业“双优”培树活动创业创新平台评价标准
评价类别 |
评价项目 |
指标解释 |
分值 |
评分标准 |
服务条件 (20分) |
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提供的办公工位 |
孵化场地面积大小、工位数量能客观反映平台的硬件服务条件(需提供场地自有产权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
10分 |
面积≥1000㎡或办公工位≥80个,10分; 面积≥500㎡或办公工位≥40个,5分; 面积≥300㎡,或 办公工位≥20个,3分 |
专业服务人员指具备为初创企业提供培训服务、投融资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等的专业人员,专业服务人员数量多少能客观反映平台服务能力的高低 |
10分 |
人数≥6人,10分; 人数≥4人,5分; 人数≥2人,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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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30分) |
上一年度举办各类创业活动、培训及赛事 |
包括但不局限于:平台签约天使投资人、成功企业家、资深管理者等担任创业导师,开展公益讲堂、创业论坛、投资路演、创业赛事等教育培训活动 |
10分 |
每举办一场1分,最高10分 |
平台服务功能完善 |
线上线下服务平台功能完善、板块齐备,或平台能与各类公共服务机构合作为创业企业提供服务 |
10分 |
自有线上或线下服务平台功能最高5分,每项得1分 外部公共服务机构合作提供服务最高5分,每项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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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文化产业领域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数量 |
平台服务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技术研发、产品或工艺设计、融资、市场开拓、人才引进、信息和中介、知识产权交易等 |
10分 |
服务内容每一项1分,最高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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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效果(30分) |
平台以一个或若干个文化产业细分领域为主要服务方向,围绕产业链环节提供创业服务,吸引创业企业;累积孵化的文化产业领域创客数量或创业企业数量、累计服务的文化产业领域创业企业数量占比应在全省范围内居于领先地位 |
15分 |
类型企业占比≥80%,10分,≥60%,8分,≥50%,5分; 累积孵化占比全省前五,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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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成长 |
平台建立投资基金或与天使投资人、创业投资机构合作开展创业投资,有典型投资案例;平台所服务的文化产业创业企业在估值、员工数量、营业额、市场份额、纳税额等方面取得快速发展。 |
15分 |
投资案例每项1分; 企业成长快速每项1分; 最高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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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潜力(20分) |
发展能力 |
平台应具备完善的管理制度与运营能力,包括新型孵化运行机制、创业辅导制度、企业入驻和毕业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等,硬件设施基本到位,有专业运营团队进行管理运营 |
10分 |
制度完善4分; 硬件齐全3分; 运营团队3分 |
社会影响 |
平台由文化领域高校院所、产业联盟、领军企业等建设或主导,在服务模式、服务内容等方面具有引领性和示范性,获得国家、省、市等主管部门颁布的资质认定、荣誉称号或政策奖励,具有成功地服务案例,所服务的企业在河北省文化产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等 |
10分 |
国家级荣誉每项3分; 省级荣誉每项2分; 市级荣誉每项1分; 最高1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