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零见面”办理行政许可相关工作。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自2月12日起,该局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的15项行政许可全部实行网上受理或者电话预约受理。
同时实行告知承诺审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危险化学品)、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计量标准器具核准、计量器具型式批准以及涉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5项,凡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且申请人对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正式承诺的,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准予许可并邮寄相应证书。涉及产品检验和现场审查的,一律暂停产品送检和现场核查,待疫情防控期限解除后恢复。
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核准登记、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经营活动核准登记和股权出质登记4项,适用《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实行网上登记注册的公告》。食品(含保健品)生产许可、保健食品广告审批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批3项,适用《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特殊食品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 的规定。
附: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进驻省政务中心15项行政许可咨询电话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