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省、市分别对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了质量核查。为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问题整改,提高整改效率,认真做好自查,举一反三,确保我市普查工作质量,9月18日下午,邢台市召开邢台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第十三次调度暨关键指标培训会。市普查办主任、市生态环境局调研员郭秋莹,市普查办,市普查技术第三方,各县(市、区)普查办主管领导、普查办负责人及普查办技术专家参加会议。
会上,市普查办通报了国家、省、市质量核查情况,之后,郭秋莹调研员就污染源普查核算工作提出几点要求,最后,市普查办组织市技术组围绕污染源普查关键指标和现状评价报告对各县(市、区)进行了培训。
会议强调,一是要强化组织保障。各县(市、区)必须按照国家、省普查办要求,切实做到“机构不散、人员不减、工作不乱”。在普查后期依旧要对污普工作高度重视,继续提高站位,加强领导,不折不扣推进普查工作,围绕工作要点和时间节点,保证后续各项工作任务保质保量提前完成。二是要强化问题整改。各县(市、区)要以国家、省、市核查发现的问题为导向,就五类污染源信息填报中的发现和暴露的问题进行逐条核对整改,并举一反三,积极组织联合会审,采用系统审核整改和现场核实整改相结合的审核模式,对本区域数据质量严格排查整改。三是强化数据宏观把控和微观细核。各县(市、区)市区要以评价报告为基础,审核、分析区域宏观数据的科学性、合理性;结合评价报告统计分析报表,对区域排放量影响较大的企业与重点行业的报表与佐证材料进行微观细核,要积极开展自查,采取多种模式对普查数据进行梳理排查、审核整改,进一步提高普查表的合理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四是要强化档案管理。各县(市、区)要认真收集、梳理完善修改的普查数据佐证材料,确保数据真实性、一致性;要严格按照《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办法》,做好工作痕迹的留存,重点抓好“一企一档”工作;要做好相关管理类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做到规范,全面。
市技术组围绕污染源普查关键指标和现状评价报告对各县(市、区)进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