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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发文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民生保障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2019-04-10 09: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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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4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关于促进全省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有关情况。

  开展品牌社会组织创建活动

  开展品牌社会组织创建活动,每年省级层面和各市分别打造10家以上品牌社会组织,带动全省社会组织服务能力有效提升。落实政府购买服务、免税资格认定和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等优惠政策,加大对社会组织能力建设的政策、资金支持,推动社会组织做优做强。

  建设省、市、县三级社会组织孵化体系,为入驻社会组织提供党建咨询、专业培训、项目指导、公益创投等专业化服务,以严格规范的管理带动入驻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通过完善社会组织人才政策,研究制定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薪酬指导标准,加强与全国知名高校及社会组织的工作交流等方式,为我省社会组织打造素质过硬的人才队伍。

  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

  明确了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的具体举措。通过推动社会组织与党组织同步审批、同步年检、同步调整,建立联合党组织和选派党建指导员等方式,扩大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开展“听党话、跟党走、感党恩、对党说”主题活动,持续提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质量。

  强化社会组织综合监管

  明确了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的具体措施。完善社会监督手段。建立健全社会组织信息公开机制,依法引导社会组织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畅通举报渠道,定期向社会公布行政处罚和非法社会组织取缔情况。

  依法畅通有序退出渠道。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对严重违法违规的社会组织依法吊销其登记证书,对骗取登记的,依法注销。

  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

  明确了促进社会组织作用发挥的4项措施。

  积极搭建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围绕省委“三六八九”工作思路,搭建全省社会组织参与我省重点工作服务平台,搭建京津冀社会组织共治议事、协同治理等服务平台,搭建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行业服务平台和搭建科技类社会组织产学研服务平台。继续推动“社会组织跟党走”系列活动向重点领域和市、县延伸。

  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民生保障。每个县至少成立1家能够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的专业社会服务机构。完善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社区志愿者“四社联动”机制,学习推广“枫桥经验”,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在创新社会治理、参与平安河北建设和服务群众多元化需求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不断拓宽参政议政渠道。探索在政协设立社会组织界别,在全省社会组织负责人中推荐拥护党的领导、有社会影响力、有突出代表性、参政议政能力强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人选,提升社会组织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话语权。

  落实民主协商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召开专题性、行业性会议时,应邀请相关社会组织参加或列席;定期举办社会组织专题民主协商会,听取我省社会组织发展的意见建议;在制定政府规章、公共政策、发展规划等事项时,广泛征求相关社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河北省,鼓励,社会组织,参与,民生保障 责任编辑:张丽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