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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深入领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

来源: 中国网  作者:
2019-05-28 15:2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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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指出,要坚持以习主席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导向,突出政治监督,从严查处违规用人问题和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严肃追究失职失察责任,促进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生态。

  《办法》规定了监督检查重点内容: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情况;坚持好干部标准和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情况;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规定情况;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情况;促进干部担当作为情况。

  《办法》提出,重点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是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党组)履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是否按照民主集中制和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是否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是否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选拔任用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是否按照机构规格和职数、资格条件、工作程序选拔任用干部;是否深入考察,认真查核,对人选严格把关;是否严格执行交流、回避、任期、退休、干部选拔任用请示报告等制度规定;是否严格落实干部管理监督制度;是否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是否采取有力措施严肃查处和纠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是否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严格管理、严肃问责。

  《办法》共有十章四十二条,自2019年5月13日起施行。2003年6月19日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2010年3月7日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同时废止。章吉营乡

关键词: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责任编辑:杨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