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认真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工作的通知》,采取有力举措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及疫情过后全省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平稳健康发展。
通知要求,各地要强化风险防控意识,指导外资企业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主动向外商投资企业宣传介绍我国政府为防控疫情采取的重大举措,宣讲我省各级政府针对疫情防控所做的具体安排、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
各市要结合发展规划,围绕调结构、转动能,抓住战略发展机遇,突出各地区域特色、发展优势,着力谋划一批战略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京津冀协同发展、冰雪产业、临空经济、临港产业、节能环保等领域重点招商项目。
根据通知,各地要积极联系当地外商投资企业,跟踪了解企业疫情防控情况及企业面临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中的困难问题,倾听企业诉求,及时反映情况,做好企业复工准备工作;加强与境外客户的沟通联络,确保联系不间断、洽谈不停顿;加强与我省在境外投资企业的联系,跟踪了解投资项目有关情况,加强对潜在风险的评估和预警,确保境外投资平稳顺畅开展。
疫情期间,政府相关部门将更多利用互联网优势,采用微信、电子邮件、电话等远程手段和方式,做好政策咨询、项目咨询服务等,进一步提升服务效率;通过线上模式信息化手段保障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项目申报、受理和审批,确保疫情期间项目工作顺畅开展。同时,通过分析和研判新兴产业发展趋势,谋划、培育今后利用外资的新业态、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