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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5年,河北省年技术合同成交总额将突破2000亿元

来源: 长城网  作者:李代姣
2021-08-16 16:5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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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讯(记者 李代姣)为加快推动全省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打通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链、产业链和价值链,日前,河北省科技厅印发《河北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省累计转化重大科技成果300项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突破1.5万家,科技领军企业达到100家,全省年技术合同成交总额突破2000亿元。

  实施方案提出,河北将持续提升成果源头供给能力,实施基础研究“攀登计划”,持续支持一批目标导向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到2025年,新建4个基础学科研究机构、100个省重点实验室。

创新研发。

  加强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构建龙头企业牵头、高校院所支撑、各创新主体相互协同的创新联合体,通过定向委托、“揭榜挂帅”“赛马”等方式,面向创新联合体牵头企业,组织实施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给予最高500万的财政资金支持。

  做强产业技术研究院,2021年,新增10家专业机构,在4-5个重点产业领域完成10个细分领域方向的研究分析。加大创新资源引进力度,实施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专项,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长期合作,2021年省级以上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达到220家以上。

中创燕园[00-00-00][20210812-10041549]

京津研发,河北转化。

  同时,建立健全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健全职务成果产权制度,2021年,选择5-10家省属骨干大学、科研机构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优化科技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高校、科研院所对完成、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不低于70%现金收益或者股权的奖励、报酬,对主要贡献人员的奖励份额不低于奖励总额的50%。

  根据实施方案,河北将全面提高企业成果转化能力,支持企业引进重大科技成果,河北省企业作为科技成果受让方,单项交易额在50万元以上不足100万元的,按照技术合同实际交易额给予最高10%的补助,超过100万元的部分给予最高5%的补助,每项最高可补助100万元。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省级财政科技资金每年支持2亿元以上,每年实施60项以上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支持企业研发机构提档升级,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建科技创新平台,获批新建的国家级企业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省级财政科技资金给予300-500万元专项经费支持。加强中试熟化平台建设,推动中试熟化平台共享、共用,到2025年,建设10家产学研相结合的中试熟化平台。

  大力培育和引进科技企业,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财政科技资金每家给予10万元补助资金支持,到2025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突破1.5万家。实施科技领军企业培育行动,到2025年科技领军企业达到100家。加大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省外高成长性企业引进的力度,到2025年,引进高成长性企业50家以上。

  此外,加快推动技术要素市场发展,支持高校、科研院所设立技术转移机构,到2025年力争达到50家以上。持续引进国内外知名技术转移机构,打造高水平示范性技术转移机构,到2025年达到20家以上。壮大从事技术转移服务的科技特派员队伍,到2025年科技特派员规模达到10000人。

  促进技术与资本融合发展,建设省科技投资引导基金子基金群,为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的科技创新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对于股权管理机构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按实际投资额的1%给予奖励。对成功挂牌上市的企业给予30—200万元的奖励。

关键词: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新,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合同成交额,科技领军企业责任编辑:杨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