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印发实施意见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技能型人才强省
培育建设30所左右省域高水平高职学校
构建高质量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协同推进产教深度融合,深化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近日印发《关于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技能型人才强省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取得重要进展,技能型人才强省建设全面推进,基本建成河北特色高质量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到2035年,全面建成高质量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基本建成技能型人才强省,职业教育将成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高质量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是培养优秀技能人才的关键。意见提出,做强中等职业教育,各设区市将统筹规划相邻若干县级职教中心专业设置和招生,每所中职学校集中办好2至3个重点专业,推动市域内学校协作发展;优化高职学校功能定位,省属学校为全省重点行业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市属学校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技术技能人才;高标准建设职业本科学校和专业,鼓励应用型本科学校开展职业本科教育;纵向贯通不同层次职业教育,完善“五年一贯制”“中高职贯通”等培养形式,横向融通不同类型教育,探索发展以专项技能培养为主的特色综合高中,推动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高职学校与应用型大学课程互选、学分互认。
深化产教融合是提升职业教育水平的重要路径。意见规定,协同推进产教深度融合,将产教融合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有关行业组织积极参与的产教融合推进机制,分级分类编制发布产业结构动态调整报告、行业人才就业状况和需求预测报告;创新校企紧密合作机制,引导企业按岗位总量的一定比例设立学徒岗位。
统筹推进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实施中职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中职教育质量提升工程,支持120所左右中职学校率先发展,培育建设70所左右优质中职学校;实施高职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培育建设30所左右省域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等;实施省级“双高计划”,重点建设4所高水平高职学校和30个高水平专业群。
意见提出,围绕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推进职业学校治理能力现代化,落实职业学校自主权;构建政府统筹管理、行业企业积极举办、社会力量深度参与的多元办学格局;改革职业教育选拔评价制度,建立“职教高考”制度,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
为增强职业教育服务发展能力,意见明确,优化职业教育供给结构,紧密对接服务“三件大事”和推进乡村振兴以及推动重点产业发展需求,优先发展一批先进装备制造、现代农业等产业需要的新兴专业,改造升级一批钢铁冶金、化工医药等传统专业,撤并淘汰一批供给过剩、就业率低、职业岗位消失的专业,加快建设一批康养、家政等人才紧缺领域的专业,打造一批适应区域重点产业发展的专业集群。大力培养乡村振兴人才,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和在岗继续教育制度。职业学校对完成、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不低于70%现金收益或者股权的奖励、报酬,对主要贡献人员的奖励份额不低于奖励总额的50%。
此外,为优化职业教育发展环境,意见还提出要挖掘宣传基层和一线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成才典型事迹,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清理对职业教育人才的歧视性政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率先破除唯名校、唯学历的导向,打通职业学校毕业生在就业、落户、参加招聘、职称评审、晋升等方面的通道,与普通学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对在职业教育工作中取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在职业教育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技术技能人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将符合条件的高水平技术技能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计划,探索从优秀产业工人和农业农村人才中培养选拔干部机制,加大技术技能人才薪酬激励力度,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社会地位。(记者 马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