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理赔应在10日内支付赔款
日前,河北省保险行业协会联合省内各家保险公司发布《河北省保险行业车险理赔服务承诺》,对报案受理、事故查勘、人伤跟踪、索赔指导、赔款支付等理赔环节做出明确承诺。
《河北省保险行业车险理赔服务承诺》中承诺,为消费者提供365天×24小时的报案受理、理赔咨询和车险事故查勘理赔服务;对需要现场查勘的车辆事故,理赔查勘人员应在客户报案后10分钟内主动与客户联系,约定到达现场时间;查勘地点在城市市区的,理赔查勘人员应在接到报案后30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在城市近郊区县的60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如因意外情况延误,及时与客户充分沟通,取得客户谅解;异地出险的,保险公司及时办妥异地代查勘委托事宜或与客户商定其它处理方式;在理赔过程中一次性“全面告知”客户需提供的索赔材料;理赔查勘人员应穿着有公司标识的专用理赔服,佩戴标有公司名称、姓名的胸卡或胸牌。此外,对有重大人员伤亡的案件实现“人伤跟踪”,安排专人全程跟踪,向客户提供理赔处理指导及相关咨询服务;属于保险责任的理赔案件,保险公司在与客户达成赔偿协议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向客户支付赔款。
河北省保险行业协会相关人士表示,各市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站作为受理当地服务承诺监督的窗口,公布服务监督电话。保险消费者对承诺事项履行不到位的,可拨打当地的监督电话反映情况。全省各市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站将按照河北省保险行业协会统一制定的《车险理赔服务承诺相关投诉转办处理流程》做好后续服务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