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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强典型事迹材料

来源: 长城网  作者:
2019-11-12 14: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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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国强工作现场。

  李国强,男,1984年11月出生,唐山迁安市农业农村局农安科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农艺师,近年来在工作岗位上,积极进取,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出色地完成了各项任务,业绩突出。履行着一名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的职责,从源头上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组织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2018年7月迁安市获得第一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称号。2018年迁安市通过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验收。三年内该市未出现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取得较好成效,已基本实现了机构规范化、装备齐全化、管理制度化、程序合法化、执法规范化。

  一、思想过硬,自律意识强

  该同志在平时工作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身政治理论水平及党性修养不断得到提高。在工作中,能够严格执行党廉政方面的规定,始终做到自省、自警、自律,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

  二、勤奋学习,监管执法知识丰富

  为了提高自己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不断学习国家农业方面政策法律法规,较全面地掌握了农业实用的法律法规和农业农村部、河北省制定的各项政策规定,还经常性地学习有关农业技术相关专业知识,并将各种知识灵活地运用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中,具备了思想品德端正、业务技术过硬的执法干部素质,为有效实施农业综合执法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同时,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将所学的理论知识灵活运用到监管执法工作中去,提高了监管工作的政策水平和谋划组织的工作能力。

  三、立足本职,工作绩效显著

  (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

  积极推进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开展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2018年7月迁安市获得第一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称号。2018年迁安市通过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验收。2018年6月迁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实现了“双认证”。落实属地管理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执法、标准化生产、农产品质量监测、认证和追溯及科技服务推广体系,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可靠,未发生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一是常年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2018年发放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国家禁用农兽药名录、蔬菜生产安全用药告知书等材料5万多份。对监管人员培训,年接受培训达40小时以上。对纳入监管名录的经营主体责任告知率、培训率达到了100%。增强了经营主体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责任意识,对提升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起到了推动作用,广大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知晓率、满意度不断提升。二是摸清市域监管底数,加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管理。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严格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主体责任,签订承诺书和责任状,对纳入监管名录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告知率达到100%。三是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切实强化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管理,实施农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备案登记、退出机制。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监测抽查制度,加大农业投入品产品抽检力度。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技术指导和培训,严格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严防农业投入品乱用和滥用,坚决杜绝禁限用农兽药的销售和使用,依法落实农兽药安全间隔期(休药期)制度。四是强化生产过程控制,全面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以创建具有典型意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生产示范企业为抓手,加大农业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和技术的宣传、推广与标准化知识的普及;在日常监管上,安排专业技术人员为基地常驻人员,具体指导其生产用药、采摘及生产记录与档案管理等工作,建立健全生产记录与档案,扩大标准化生产覆盖面。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生产示范区(企业)和“放心农产品专柜”建设,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区域内主要蔬菜生产企业和合作社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五是深入开展治理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加强重点环节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兽药饲料、生产销售使用禁用农兽药、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收购销售屠宰病死动物、注水、私屠滥宰、虚假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伪造冒用“三品一标”产品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案件查办和惩处力度,开展联合执法,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全力营造打假维权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完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

  完善执法工作机制,认真归纳梳理农业行政执法的各项规章制度,研究制定了36项工作制度并上墙公示。加强农业普法宣传,强化农业执法能力建设,落实农业执法经费和能力建设财政保障制度,加大车辆、记录仪、证据保存设备等农业执法装备配备建设投入力度。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规范执法程序、落实监督制度、树立执法形象、提高执法水平,保障全市农业平稳运行。迁安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2016年被河北省农业厅评为河北省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河北省畜禽屠宰执法工作先进单位,2017年被农业农村部列为全国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单位。

  今后要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关键词:李国强,典型事迹,材料责任编辑:郝海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