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河北省医疗保障局获悉,河北省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旨在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合力,保持严厉打击骗保套保的高压态势,有效防范和化解基金风险。
河北省明确提出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分析研判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形势,研究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听取各部门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通报欺诈骗保案件立案、处罚、移送等有关情况;促进部门协作配合、信息共享;研究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有关的重要问题,向省政府提出建议。
联席会议由河北省医疗保障局、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扶贫办、省残联、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等部门组成,河北省医疗保障局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至2次,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联席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研究解决的问题和事项,报召集人审定会议议题,确定会议时间及形式。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省委宣传部、省法院、省检察院等部门和单位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由召集人签署后印发各相关单位,重大事项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的有关问题,积极提出工作建议、意见及相关政策措施。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建立健全定期报告、重大情况通报反馈、重大事项联合督办等日常工作制度,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定期将成员单位工作任务进展情况向河北省政府报告,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