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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消费者事务中心发布春运出行提示

来源: 中国民航报 作者: 2015-02-06 08:3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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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许晓泓 通讯员史心良报道:为了让旅客在春运期间安全、方便地搭乘飞机,日前,民航局消费者事务中心结合往年情况和今年特点,就出行前、行程中以及如何维权等内容,发布了2015年春运出行温馨提示。

中心专家指出,航空运输正常性受天气影响较大,往年春运总有部分航班因为局部天气影响而延误或取消。因此,中心建议旅客提前获取出行相关地区的天气信息,如果预知将出现不利天气,应提前选择其他交通方式出行。

中心提醒旅客通过正规售票处或航空公司网站购买客票,以防不法分子以特低票价为诱饵进行诈骗。对于不明手机号码或以400开头号码发来的短信,旅客应提防机票票务骗局。旅客在购票时还应了解所购机票的退改签条件,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在航班变动时能够及时得到通知。

中心专家提醒,民航对充电宝的携带有着明确规定。旅客乘机携带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瓦特小时)的充电宝,无需航空公司批准,可以直接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充电宝,要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未标明额定能量并且未能通过标注的其他参数计算得出额定能量的充电宝不得携带。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

中心专家特别提醒消费者遭遇航班延误时要合理维权。考虑到春运期间旅客增多,航班量增大,难免会发生航班不正常情况。如果旅客对航空公司或机场服务不满意,可以向中心或者航空公司、机场投诉,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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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惠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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