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睢县涉嫌非法集资大案遭遇立案难
近日,多家媒体曝光了河南省睢县优卡特百货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集资事件。该公司打着“免费消费”、“消费增值”旗号,短短半年时间骗取多名受害人两千多万元。经多人举报后,媒体记者将相关线索交至睢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经侦队队长表示该案已达到刑事立案条件。对此,睢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处置非法集资办公室”专门出具了处置意见书,建议公安部门刑事立案。但是,该案在睢县公安局被搁浅。到底是什么原因遭遇立案难?请看媒体调查。 小县城现非法集资案集资金额超两千万 2016年9月中旬,在河南省睢县出现了一个名为“优卡特”的购物商店,商店规模不大却打着极具诱惑力的广告,宣称在该商店消费,45天后消费款项全部返还。 该商店称通过独创的商业模式进行时间换利润,利用利润来贴补成本,从而实现消费免费。所谓的独创模式就是让会员以市场价4倍的价格在其商店购买商品,45天以后返还全部消费款项。优卡特商店店主称,“会员所投入的资金利用正确的商业模型,以炒市值的方式不断营造利润,产生的利润足够弥补商品价值,最终会员可以免费获得商品。” 调查发现,从2016年9月至2017年4月的短短6个月内,睢县“优卡特”商店以这种方式集资款超过2000万元。事实上,在仅仅运营了3个月后,睢县“优卡特”商店资金链已经断裂,2016年12月中旬后已经出现了返款延迟的问题,但多数投资者并未在意。一直到2017年4月,资金链彻底断裂后,投资者才意识到其中的风险。到2017年5月,多数会员尚未反应过来的时候,睢县优卡特又推出了所谓的“自救”行动,称可以通过自救把尚未返还的投资款带出来,复投10000元45天后提现,不仅可以拿回本金,每10000元还可以带出约8000元尚未返还的投资款,再次骗取集资款项数百万元。 调查发现,睢县优卡特公司经营人员刘爱丽、马亚军、褚露露等人要求会员以市场价4倍甚至更高的价格在其公司购买商品,这些产品多数以睢县本地各类充值卡为主并辅以部分实物,如睢县东方石化加油卡、睢县国际酒店充值卡、睢县佳美超市充值卡、刘氏牛肉等,充值卡面值为500-1000元不等,仅加油卡一项,就有人一天之内投资40余万元。 目前这些充值卡、加油卡都由于刘爱丽、马亚军未与发卡商家结算,已全部被商家停止使用。 公职人员组织非法集资一民警涉案三百余万元 睢县“优卡特”商店的全称为“睢县优卡特百货有限公司”,2016年9月注册成立,公司法人为马亚军,由褚露露全资控股,实际控制人则是褚露露的母亲刘爱丽。 根据转账记录、收据凭证和“优卡特”商店的日常统计表显示,“优卡特”所有集资款项均被以银行转账、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和现金的方式交给了马、刘、褚三人或汇入其个人账户,最高一笔现金高达100万元。 据知情人介绍,刘爱丽与马亚军平时以夫妻关系自居,但并未办理结婚手续;股东褚露露则是刘爱丽的女儿,但两者身份证年龄只相差12岁,褚露露为睢县统计局职工;刘爱丽原名郭妍,系睢县城郊乡艾滋病定点医院职工、业务院长。 媒体曾就褚露露的身份向睢县统计局求证,睢县统计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先是称统计局没有名为褚露露的工作人员,不认识此人。随后改口称褚露露系睢县统计局临时工,曾在睢县统计局工作过一段时间,现在已经离职。睢县“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办公室”的和主任也表示,褚露露并非睢县统计局职工,只是在全县农业普查时人手不够,临时向社会聘请的工作人员,普查结束后已与睢县统计局无任何关系。 除褚露露与刘爱丽外,还有人反映,另有一名叫卢金明的集资参与者系睢县公安局民警,原在睢县公安局纠风办窗口工作,后调入睢县工业园区派出所。根据记者拿到的账目显示,卢金明一人在“优卡特”项目投入的集资款就超过300万元。知情人讲,该款项大都是卢金明召集的会员向其交的购买各种卡和商品的款。有知情人透露,不仅卢金明,公安局还有其他人员参与了该集资活动。 “处非办”称此案已移交公安部门建议刑事立案 对于睢县涉嫌非法集资事件,早在11月13日,媒体曾将该起非法集资案的情况反映给了睢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当时经侦大队刘队长就表示称:“优卡特”商店的情况确实已经涉嫌非法集资了,达到了公安部门的刑事立案标准。经媒体报道后,此案件引起了睢县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案件被交由睢县“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办公室”与睢县公安局联合组成的专项小组进行核查。 11月24日,媒体向睢县追问对该案件的办理情况,睢县“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办公室”(下称处非办)的和主任表示,早在11月2日就陆续有群众向处非办反映过该起非法集资案件,该案件随时可以交公安部门刑事立案。不过非法集资案件具有特殊性,在考虑到法律效果的同时,也要考虑社会效果,把追回集资款挽回群众损失为第一要务。该案件属于跨区域性非法集资案件,马亚军等人在商丘还有上家,总部设在山东济南。如现在立案将马亚军等人控制起来,集资款很可能无法追回,所以还没有交到公安部门进行刑事立案。目前该案前期调查基本结束,但资金是否还在马亚军等人手中尚不能确定,处非办本身没有强制权,无法对相关人员账户往来进行调阅。只能动员马亚军在一周内退还集资款、或提出退款方案。如果能够退还,并能取得受害者的谅解,可以考虑酌情处理;如到期无法退还集资款项并拿不出还款方案,或退还款项后仍得不到受害者的谅解,将直接交由公安部门进行刑事立案查处。 12月11日,媒体记者再次赶到河南省睢县进行跟踪调查,睢县处非办和主任告诉媒体记者,经过多次动员,马亚军等三人表示无力偿还集资款项,根据这种情况处非办已经给出了处理意见,建议公安部门进行刑事立案,并报县领导审批。据其介绍,12月4日下午,睢县针对优卡特集资案召开政府、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联席会议,在会议上将处理意见书移交给了睢县公安局,案件后续由公安局负责。 睢县公安局称小县城办不了大案件 睢县公安局表示,睢县优卡特集资案被曝出后,睢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也就此案件组织了多次专题会议,目前县公安局确实已经收到了处非办移交的材料,具体案情不便透露,但目前尚未能立案。该局接待记者的有关人员称,优卡特集资案属于跨区域性集资案件,牵扯面极大,睢县优卡特集资只是其中一小部分,此类案件必须由公安部统一部署定性,方能立案。目前该案件在全国范围内均未立案。该案件是属于非法集资、集资诈骗、传销还是非法借贷,睢县公安局无法定性,在上级部门定性之前,睢县公安局无法立案,只能暂时搁置。 睢县公安局法制室一位王姓警官更是直接表示:“优卡特集资案属于跨区域性集资案,睢县只是其中一个角,这种全国性的大案件,睢县根本啃不动”。采访中,睢县公安局证实卢金明确属于睢县公安局民警。 事实上,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出台的《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载明,跨区域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在查清犯罪事实的基础上,可以由不同地区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分别处理。 优卡特集资案也并非没有立案的先例,2017年12月7日,辽宁省凌源市优卡特集资受害者王宝珠就已经收到凌源市公安局的“凌公(经)立告字[2017]1098号”立案告知书,告知书中指出:“经审查,王宝珠等人被集资诈骗案有犯罪事实,决定立案侦查”。在电话采访中王宝珠表示,该案件在凌源市公安局经侦队接案后,经过初步审查直接决定立案侦查。并未如睢县公安局所称需要等待上级统一部署。 而在睢县优卡特集资案中,经侦队长称达到立案标准、县处非办出具处置意见书建议刑事立案,但睢县公安局却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予立案,到底是不能立案还是不想立案?有何隐情?媒体将进一步关注。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其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网友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关键词:非法集资,睢县 |